本人 【借款人姓名】 因 【借款事由】 ,现通过 【借款渠道】 从 【出借人】 借到人民币 【金额】 元(大写: 元);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;借款年利率为: %(大写:百分之 );还款方式为: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付息。
违约责任:如本人逾期未归还借款的,应在继续归还借款本息的基础上,按同期“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”的 倍计付逾期还款利息,并承担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本人追还借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律师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鉴定费等)。
送达地址:本人确认自己身份证载明的地址为将来出借人可能要送达催款函、对账单,法院可能要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;因载明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地址,导致相关函件或法院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,邮寄送达的,相关函件及法院诉讼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。
此据!
借款人:
身份证号:
联系电话:
日期: 年 月 日
附: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